大连外国语学院2008年美术、音乐录取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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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大连外国语学院 2007-12-29 10:00:09 |
录取条件 1.辽宁省美术、音乐专业考生须参加辽宁省加试统考并获得合格证,我校音乐学(国际音乐文化)专业认可辽宁省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统考考试成绩;外省美术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获得合格证。 2.参加全国统一高考,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。 录取办法(美术、音乐)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、体检、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,按综合分排序,择优录取。综合分计算公式为:综合分=高考文化课成绩×30%+专业考试分×70%。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,报到时需凭专业准考证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,相关证件务请妥善保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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